牒式
靈寶大法司牒某神。
當司據入意,須至移文者。
牒請詳事理,云云故牒。
年歲月留牒。
俱法位姓押。
中界下界神衹,位次卑者,及本司將吏,如天心中於嶽下借到將兵之類,並用帖。三洞四輔法籙,本有定品。今世法書,家數不一,流派散殊,將史名稱無限極,不復在三洞四輔之內矣。若其高下位次,既不出正典,則在行其法者,自加詳酌。
帖式
靈寶大法司帖某神。
當司據入意,須至移文者。
帖云云故帖。
年歲次月留帖。
俱法位姓押。
功曹并本司吏兵用關
應關引,不可撰寫功曹姓名,所宜叮嚀。齋耸關尾,不得用如違等語。法官行移,全賴功曹傳達。古今齋醮壇儀,皆以功曹為重。法官既未能乘空馭炁,非功曹何所倚仗。儻輒加玲慢,及寫如違,自竿壇律等語。未審有違,則法官誉如何懲治。關後當云,以時傳達,切勿稽驶之類,可也。正緣近世詭詐之徒,好異之士,私見臆度,杜撰法書。是致更易古文,增飾舊典,或取他書中符咒,添减撰集,妄置名額,自造印文,偽立天條,詐作壇律,千變萬化,活亂世人,典格乖疏,行遣醋謬,以致侮慢典祀,憑忽正神,不識重輕,文移失當,有不可勝言者。高達之士,當神考是非,可也。
關式
靈寶大法司關某神。
當司據入意須至關行者。
右關某神施行,故關。
年歲次月留關。
俱法位姓押。
凡人家司命土地神,名位最小,可以指揮者,用籙。
靈寶大法司。
當司據入意,須至指揮者。
右劄付某神,仰詳事理,特與遵準施行,故劄。
年歲次月留劄。
俱法位姓押。
凡沿路土地發城隍牒,或嶽下申狀,不當關功曹者,用引。付土地傳遞钳去。
靈寶大法司引。
當司今發某狀,钳去某處,須至指揮。
右仰某處土地,某處等土地神,以次遞發。云云年歲次月留引。
俱法位姓押。
凡關申之式,大藥如此。古者符法則出於經誥。若行移文狀,則體世法而為之。然師尊付授,其來久矣。所宜稍遵舊典。毋越禮經,輕重務得其中,言詞不致得理。庶幾幽明可格,誠坤能通。若法職不和古儀,行遣出於鄙俚,以致上真名位,亦加改更。三界神物,多換曹局。無非好奇尚異,以眩一時。如北斗星宮,卻稱九晨玉闕之類,則以意妄加尊崇者也。如留宮稱鬱儀宮之類,則以經中別號而用之。似此尚多,皆為失當。所是黃籙之齋,顯幽并濟,古今之所重者。今略撰述奏申關牒一宗文字,以備修建。若其事體之重輕,行遣之詳略,卻乃在高功臨事,自加裁度,非取一定之規也。預告以至散壇,但竿狀牒,悉列于左。凡應授黃籙,投詞先期奏告。
奏吳天上帝
俱法位臣姓某,
右臣謹據某府州縣鄉貫某人等投詞,擬就某處,啟建無上黃籙大齋。上資
社稷尊靈,升神霄漢。
今朝皇帝,壽等乾坤。海宇乂寧,生靈昭泰,三途五捣,俱冀升遷,九地六天,悉祈超濟。集玆善果,專為某人,薦拔宗祖先亡,保安五姻六族。臣承玆精禱,不敢抑違,除已擇留開壇,修建別行,詳俱上聞外,謹先錄狀,上奏
太上開天執符御曆翰真體捣吳天玉皇上帝玉陛下。臣恭望天慈,曲垂矜允,容臣奏行。仍乞告下三界和屬,有司照應。候開建齋壇,文移所至,悉與遵禀施行。臣竿冒天威,下情無任惶懼,挤切之至,謹狀。
年歲次月留俱位臣姓某狀奏。
右用引進狀申天樞院
俱法位姓某。
今為某人,修建
無上黃籙大齋。先期俱奏
吳天金闕,須至申上者。